2020年已经快接近尾声,大家对2020年洛阳购房政策了解多少呢?今天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是2020年洛阳最新购房政策,希望对大家在2020年购房的时候能有所参考,让大家对洛阳购房政策有更多的了解,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一、户籍改革:外来人员购新房子女按片区就读
将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和居住证制度“双落地”,有效释放农业转移人口城镇购房需求。
全面推进国家新型城镇化试点建设,放开建制镇和县城落户限制,进一步放宽市区落户条件,促进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
二、到2020年:新增城镇常住人口105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2%
促进进城落户的农业转移人口享有与城镇居民同等的劳动就业、基本公共服务等权利。
农村和外来人员在洛阳市购房取得合法房产的,户口可迁入洛阳市。
对外来人员进城购买新建商品房的,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凭经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则上按所在招生片区安排子女就读。
三、购租并举:困难家庭有望获得租金补助
鼓励自然人和各类机构投资购买库存商品房,增加租赁市场房源供应。
将以金融税收优惠为手段,推动房地产开发企业转型升级,积极增加租赁市场供应,打通商品房市场和租赁市场通道。
停建各类保障性住房,通过市场购买、长期租赁的方式,解决我市保障性住房的需求问题。
对无力购买住房的居民支持其租房居住,对其中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给予货币化租金补助。
四、棚户区改造:主要实行货币化安置
将加快研究出台《洛阳市政府关于全面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原则上户均实物补偿安置房仅限一套,剩余补偿部分均实行货币化安置。
提高货币化安置比例,自2020年7月1日起,国有土地上新启动的城镇棚户区改造及其他房屋征收项目,确保货币化安置比例不低于50%。
对选择货币化安置的被征迁群众,在原补偿标准的基础上给予一定的房屋补贴。
搭建便捷优惠的货币安置选房平台,为选择货币化安置的棚改户搭建电子选房平台,企业通过平台展示商品房,征迁居民可在平台上面查看房源信息,实地建设房产超市,居民在超市里可以实现咨询、选购签约、房产登记、贷款办理等一站式服务。
五、公积金:二套房首付比例降低
将以农民工为主体的灵活就业人员纳入住房公积金保障范围。
取消担保收费,降低公积金贷款门槛,连续正常缴存满6个月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对公积金执行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
购买首套和再次购买普通自住房首付比例一律降至20%,对未使用过公积金的缴存职工,在购买第二套房时执行首套房政策。
将公积金提取范围扩大到缴纳物业费、新建房装修费,并将购买提取年限延长至5年。
六、利率优惠:贷款购买首套房利率下调
降低个人购买首套自住商品住房的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对于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家庭,贷款利率下限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
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
(家庭成员包括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
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
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
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的,免征个人所得税
七、闲置土地:超过2年不动工将被依法收回
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对超过动工开发期1年不满2年的闲置土地,按规定收取土地闲置费
对闲置超过2年的依法收回,重新进行市场配置
八、配套设施:教育、医疗、交通等设施为标配
将加强房地产新建项目的基础配套设施规划,将制订拟供地块出让方案,把完善基础教育、医疗卫生、养老服务、文化体育、社区管理、水、电、路、气、暖、通信、公共交通等基础配套设施,作为房地产开发用地出让方案的绑定项目加以规划,明确各项基础配套设施的责任主体和建设周期。
由开发企业建设的基础配套设施未按要求完成及不能同步交付使用的项目,将不予办理竣工综合验收备案,不动产登记经办机构不予受理不动产登记申请。
已建成小区由于开发企业原因未达到配建要求的,责成开发企业在2020年年底前完成。
九、市场监管:严查虚假广告、霸王合同
加大对房地产开发经营中无照经营、虚假广告、霸王合同等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净化房地产市场环境。加强商品房预销售管理,完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机制。
十、成品房供应:2020年城市区达80%
从工程设计抓起,在新开工住宅中逐年提高成品住宅比例,到2020年城市区争取达到80%,县(市)要不低于60%。
成品住宅开发企业应在销售楼盘内建造实体装修样板房,向购房者展示交房标准。
未达到以上成品房比例要求及样板房建设要求的,市房管部门不予准许该项目商品房进入预售及销售市场。
十一、多元化发展:向养老、文化、体育项目转型
将研究制订未开发房地产用地的用途转换方案,通过调整土地用途引导未开发房地产用地转型,用于国家支持的新兴产业、养老产业、文化产业、体育产业等项目用途的开发建设。
十二、行政收费:制定收费清单,治理收费乱象
全面清理房地产开发、销售过程中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组织专项检查,重点治理搭车收费、指定中介垄断收费等乱象,减轻企业成本和居民购房负担。
公布房地产开发的收费清单,没有法律、政策规定的一律取消。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2020年洛阳最新购房政策,希望对大家在2020年买房的时候能所帮助,让大家对洛阳最新的购房择能有所了解,在买房的时候减少不必要的麻烦,更多洛阳购房政策敬请关注洛阳装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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